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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接了一個中譯日的翻譯case
原本抱著單純而充滿期待的心情
卻在交稿之後
並和對方主編接觸之後
整個感覺都變差了
 
接稿的緣起是同學的朋友在出版業服務
想要尋找合作的對象
於是同學將我介紹給她的朋友
一開始並無合適的合作案子
所以彼此透過電話初步認識之後
並沒有立即談到合作內容
 
過了數日之後
同學的朋友再次來mail
希望我提供日譯中及中譯日的稿費計算標準給她參考
我提供給她之後
又過了數日
 
突然在上週一(12月3日)下午
接到同學的朋友來電
表示有一個中譯日的案子
希望能與我合作
我看過原稿內容之後
報了一個比行情價還要低一點的價錢給對方
因為念在初次合作
而且又是透過我同學的關係的份上
所以我很客氣的用日譯中的稿酬計算方式
來計算這個中譯日的案子
(有點專業常識的人應該了解
這兩種翻譯的價碼是不一樣的)
同學的朋友看了我所提報的價錢之後表示OK
並希望我在隔日(12月4日)即可將譯稿完成並交出
我告訴對方說
沒有辦法今天接稿明天就交稿
而且這種書籍的委託翻譯通常是雙方簽訂完合約書之後
譯者才可以動筆
否則中途若有任何變卦
對彼此的權益都沒有保障
果然當天傍晚左右
我又收到對方來mail
表示原先談好的價錢有變卦
少了四千元!!
因為這個案子是兩本中英日韓四種語言對照的繪本
所以對方還把負責將中文原稿譯成英文
和譯成韓文的譯者們所收的稿費金額列出來讓我知道
並且說韓文的譯者隔日就可交稿
我不知道其他語言的稿酬金額和我有啥關係
我只知道如果想買有品質的商品
就應該付出相對的代價
否則就是踐踏智慧財產
最後我退讓了一步
可以接受比我原先所提價錢還少兩千元的底價
因為念在此案對對方而言可能是個急件
所以我願意配合未等合約書簽訂即先開始動筆
但交稿時間最快是上週五(12月7日)
並希望對方盡速寄來合約書
不要等到我交稿了雙方都還沒有簽約
對方隔天即來mail表示這個數字OK了
但卻告訴我
因為這是他們首次和譯者合作
所以沒有準備合約書
希望我提供過去和其他出版社合作過的合約書樣式給他們參考
我也很熱心的就去傳真了兩家出版社的合約書給對方
(因為家裡沒有傳真機
我還因此自挑腰包花了10元影印費和100元傳真費)
然後開始不眠不休的趕稿
因為對方的中文原稿文字實在稱不上"通順"
所以要將它轉譯成日文原本就很傷腦筋
加上日文本身有"位相"的問題要考慮
也就是隨著發話者和發話對象的身分、性別、位階等等的不同
會有不同的說話方式
可是原稿中有一半的文字雖然是戀人之間的語言
但發話者的性別不明
對方寄給我的只有文字稿
並沒有每一頁文字所配合的圖稿
所以我擔憂自己將發話者的性別解讀錯誤的話
到時和每一頁的圖片連不起來就笑話了
因此請對方(執編)就每一頁圖稿將每一頁(篇)文字的發話者性別告訴我
我才能正確解讀
可是對方並沒有給我這份資料
最後我自己先行定義每一頁(篇)文字的發話者性別才進行翻譯
並標註出發話者性別在每一頁(篇)文字的標題旁邊
同時詢問過對方(執編)這樣的作業方式是否可行
對方同意了
又隔了一天對方(執編)又傳來書中需要註解之處的文字
我也很盡力就中文原稿去對照出日文版聖經的原文
然後一行行的融入譯文中
為了趕在週五交稿
從週一下午接稿之後
我真是不眠不休忙了三天半
甚至弄到半夜三點多
隔天又是早上六七點就爬起來繼續趕工
終於在上週五(12月7日)中午依約將全數譯稿交出
 
同時接到對方主編回信表示
最遲會在本週一(12月10日)讓我收到合約書
 
我在沒有合約書的保障下鋌而走險的為人家不眠不休的連日趕稿
還在沒有合約書的保障下把譯稿全數交出
聽到我這麼做的人都笑我頭殼壞去了
我還信心滿滿的說:沒問題啦  對方可是基督徒耶
 
可是今天(12月10日)過了中午我什麼也沒收到
所以去信問了一下狀況
同時希望對方告訴我稿酬支付的日期
我才比較方便安排個人的收支運用
因為執編問我一般是不是都等書出版了之後才支付稿酬
我說各家的合約不一定
但就我合作過的案例
若是在該月的月初交稿的話
該月的月底前就會收到稿酬
除非金額很龐大
出版社才會在交稿之後先付一半稿酬
剩下的一半留待書出版之後再支付
 
沒想到得到對方主編的回答竟是
他不清楚當初執編是怎麼跟我提的
但他要求第一次合作一定要「試譯」
他說我"一直"提到我在出版界的經歷和所謂的可能的糾紛
他相信都不會在他們那兒發生
如果審稿者對我的翻譯內容沒太多意見
他們會照著一般出版流程來走
 
我趕緊回信澄清
「試譯」一說我從未從執編口中聽到
現在主編突然說要把我辛苦完成的全數譯稿作試譯稿看待的話
我絕對不會接受
至於我所提到的出版業的合作慣例
並沒有懷疑對方的意思
只是從對方沒有備妥合約書還需要我提供範本這一點上
以及對翻譯行情價和工作所需日數的沒有概念等跡象上
知道對方並沒有委託翻譯的經驗
才會提供業界行事慣例給對方參考
 
沒想到對方主編這回惱羞成怒
回了如下的內容給我
因為太可笑   也太令人感到莫名其妙了
所以我無法吞忍下來
這是對方主編的回信內容:
 
平安
首先
妳可能誤解了我的說法
試譯是看風格適不適合
不是看能力夠不夠 
這是我們針對所有翻譯者的一致做法
 
(蕾註:
這段話才是誤解我的意思
我從來沒有否定試譯的必要
我也不覺得測試譯者能力夠不夠有什麼不妥
而且我還告訴過對方
初次合作的試譯也是慣例
問題就在對方執編從頭到尾沒有跟我提到"試譯"二字
在我全數交稿之後
主編大人您才跟我提
這樣會不會順序顛倒
而且有耍詐之嫌
 
我合作過的翻譯者也很多
(我自己本身也是翻譯者)
(蕾註:
那你們公司怎麼會連翻譯合約書都沒有
也不知道要簽這樣的東西)
 
只要事先有溝通過
都不會有問題
主要是執編沒跟你提
不是你的問題
如果你根據經驗或原則
你可以不接受我們的提案
但因為你已經翻譯了
執編也沒有將我的意思轉達
我說過這不是你的問題
(蕾註:
是啊
您也知道不是我的問題
我也沒有必要負責你們內部溝通不良的後果
那您到底在"番"什麼
而且自己理虧在先
居然還敢說:
「如果你根據經驗或原則
你可以不接受我們的提案」
真是太強了
您糟蹋了我對基督徒的信任
竟還反過來笑我欠缺考慮就決定和你們合作
好吧  我承認我這次犯的錯誤
就是誤信基督徒的善良和度量)
 
我只是希望游小姐可以不用跟我提醒出版界的一些問題
我算是資深的出版人
(蕾註:
這一句最經典!
原來您只是經不起人家的建議而已嘛
我可沒敢以資深自居喔
我說的都是我自己合作過的案例
為的只是得到我問的兩個問題的答案:
一是合約書為何沒在您說的週一收到?
二是何時可以領到稿酬?
結果您都沒有給我肯定的答覆
卻牽扯出其他的說詞
奇怪的是您
不是嗎)
 
妳的譯筆也經過我的日本友人的初步肯定
這也是我可以接受妳的翻譯的主因
(蕾註:
如果您的日本友人不肯定
那我趕了三天半的稿不就全變白工
事情不能以結果論
問題出在作業流程有問題
您沒有事先跟我提"試譯"
只要求我在週五以前趕出來
等我全數交稿才跟我提到這兩個字
不管是任何一位譯者
都會氣炸的)
 
我不做專業判斷的
至於其他
我真的不是要跟你解釋或辯論
我做事有我的原則
但也有一定程度的彈性
至於執編沒轉達或沒根據我的意思執行的部分
我自然會責備或提醒她
 
(蕾註:
您是主編耶
怎能沒有專業判斷的能力呢
什麼事情都拿可憐的執編開刀
這樣算什麼資深主編的風範嘛
不管執編因為經驗不足而出了什麼缺失
身為主編的人
都有義務擔當對外的負責人
你這樣的說詞
讓我同情起辛苦又沒有人當靠山的執編)
 
就這樣吧
我會盡快將翻譯合約寄給你的
同樣的問題
我就不再回覆了
(蕾註:
"盡快"是哪一天
您原先回信說的週一呢
您沒有回答我為什麼沒在週一讓我收到合約書
同樣的問題
我才懶得問您第二次咧
您忙  我比您更忙
我是為了我的權益非不得已才和你對話的
請搞清楚
 
單純美好的事
不用複雜化
(蕾註:
這是經典句二!!
這才是我想對您說的吧
回答我最原始的那兩個問題就好
合約書何時可寄到?
錢什麼時候可領到?
就這麼單純
請您不要複雜化
奉主耶穌基督之名
建議您胸襟要開闊一點
尤其像您這麼"資深"的出版人
不會因為別人提出建議就發怒
當主管的人要有擔當一點
對外不要把責任歸罪給下屬
這樣會讓外人覺得這公司很不可靠
願主賜您平安與智慧
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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